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龚平)津市市检察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》、中央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》和中组部《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有关具体措施的通知》、湖南省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层检察机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十条措施》精神,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,营造“人性化关怀,培育式成长”的良好氛围,进一步厚植全院工作人员成长进步沃土,激发干事创业活力,出台了八条关爱措施。
缓解工作压力。按照员额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、书记员1:1:1的比例合理配备办案团队,形成团结协作、运转高效的办案团队。反对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,统筹安排各类活动,减少业务工作与中心工作、学习的矛盾。在《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》范围内,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缓解新闻宣传、检察档案、工程造价、标书审查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运维、后勤服务等司法行政事务性工作压力。
及时晋职晋级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支持,落实检察官助理、司法行政人员职级职数统筹核定和使用。对于三级以下主任科员(检察官助理、警长)的职级晋升,积极争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由我院单独启动。
实施"四抓五带"。建立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和政治轮训、业务培训、跟班学习制度。每名院领导、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带头帮带1至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。通过抓帮带全覆盖、个性化计划制定、以会代训、督导考核,带党性修养、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、作风规矩、健康生活为内容的"四抓五带"帮带方式,有效促进年轻干部快速健康成长。
落实健康关爱。坚持“工间操”、强制休假、定期体检、住房保障等制度。注重关注各类人员的心理健康和妇女的身体健康,开展免费心理咨询服务和“两癌筛查”。持续推动省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。
进行人文关怀。开展"亲情日"、"圆家关爱"、"交友联谊"、"困难帮扶"、"家访"等活动,协调解决外地招录的工作人员居家入住、联谊交友、子女入学、看病就医等实际生活困难问题。
探索多岗位历练。探索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之间可以相互转任,推动优秀年轻干部在司法行政部门和检察业务部门双向交流。具有检察业务和综合行政党务工作经历的干部,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提拔使用。
向党政机关推荐优秀人才。对个人有意愿去基层党政机关发展的优秀人才,积极向地方党委进行推荐。
培育先进典型。大力表扬、表彰、宣传、推介埋头苦干、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,鼓舞真抓实干、创先争优。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且获得省级以上等荣誉称号的典型个人,优先嘉奖记功、晋升职级。对于表现优异的书记员,列为党员发展对象。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责编:伏志勇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